新能源汽车政策2014年_新能源汽车政策解读
1.国家对新能源充电桩的政策
2.为新能源汽车发展“续航”
2014年国内新能源汽车市场就开始布局新能源专用车,那一年国家一口气共出台了16项新能源汽车政策,称之为“中国新能源车元年”。但是那时国家主要的新能源专用车销量结构是城市物流车,例如环卫车。 2015年是新能源汽车打基础的一年,也是正式向普通消费者推广的一年。
国家对新能源充电桩的政策
易车原创·车坛神评 每月点评准时2号抵达,7月份汽车圈有哪些热点大事发生呢?
本月的主题比较多样,新能源车购置税明确将延续,对于购买新能源车的用户是个好消息,2035年将建成现代化高质量国家公路网,比亚迪将正式进军日本,未来更多热点也会在车坛神评栏目中进行展现。
继续免征新能源车购置税
7月29日,据央视《新闻联播》报道,常务会议召开,指出除个别地区外,限购地区要增加汽车指标数量、放宽购车资格限制。打通二手车流通堵点。延续免征新能源汽车购置税政策。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鼓励地方对绿色智能家电等予以适度补贴。
按照原计划规定,2022年底,新能源汽车免购置税政策会正式结束,购买新能源汽车将不再享有国家优惠政策。
据工信部相关统计显示,2016-2022年间,国家每年给予新能源汽车的补贴金额从8.6亿元增长至105.4亿元,总额已经超过300亿元,我国新能源汽车从2012年底的2万辆增长到了今年6月份的1100万辆。
回顾新能源汽车购置税免征政策,其最早于2014年开始实施,原计划2017年底到期,但后来历经几次延期,最近的一次是从2021年初到今年年底,而随着此次免征购置税再次延期,加上新能源车产品力的持续增强,市场已经从政策导向市场导向转变,加上新车下乡活动等多重因素叠加,有利于持续提升新能源汽车的市场渗透率,刺激市场快速发展,从长远来,有助我国加快节能减排,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从一定层面有利于我国双碳目标的加速完成,对车企而言则有利于提升自己的销量,而对于潜在的个人消费者来说,也是实打实的现金优惠,大家都喜闻乐见。
现代化高质量公路网2035年建成
7月12日,《国家公路网规划》印发,明确提出到2035年,我国基本建成覆盖广泛、功能完备、集约高效、绿色智能、安全可靠的现代化高质量国家公路网,形成多中心网络化路网格局,实现国际省际互联互通、城市群间多路连通、城市群城际便捷畅通、地级城市高速畅达、县级节点全面覆盖、沿边沿海公路连续贯通。
《规划》提出了国家公路网到2035年的布局方案,总规模约46.1万公里。其中国家高速公路网规划总里程约16.2万公里,由7条首都放射线、11条北南纵线、18条东西横线,以及6条地区环线、12条都市圈环线、30条城市绕城环线、31条并行线、163条联络线组成,未来建设改造需求约5.8万公里,其中含扩容改造约3万公里。
普通国道网规划总里程约29.9万公里,由12条首都放射线、47条北南纵线、60条东西横线,以及182条联络线组成,未来建设改造需求约11万公里。
规划实施后,国家公路将依然保持“国家高速公路+普通国道”两个层次,普通国道提供普遍的、非收费的交通基本公共服务,国家高速公路提供高效、快捷的运输服务。
当然,在新四化风潮之下,如何更好地为智能化、电气化服务,带来更便捷的中长途出行体验,解决新能源车的痛点也需要成为高质量公路网建设考虑的方向,7月交通运输部召开的会议审议了《加快推进公路沿线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行动方案》等。会议指出,加快推进公路沿线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构建完善的公路沿线充电基础设施网络,是提升公路基础设施服务能力、解决新能源汽车充电难题的重要举措,在续航、配套、充电效率都提升的形势下,未来开着电车说走就走,或也不再是一件难事。
无人驾驶出租车终于可以收费了
7月20日,北京市高级别自动驾驶示范区工作办公室宣布,正式开放国内首个无人化出行服务商业化试点,百度和小马智行成为首批获许企业,将在经开区核心区60平方公里范围内投入30辆主驾无人车辆,开展常态化收费服务。这标志着国内无人化出行服务从示范运营迈入商业化试点新阶段。
其实早在去年4月,北京市就已颁发首批乘用车道路测试牌照,开放自动驾驶乘用车场景测试。同年11月,开放全国首个自动驾驶出行服务商业化试点。今年4月,在国内首次开放主驾无安全员示范运营试点。截至目前,无人化道路测试累积里程超30万公里,自动驾驶出行服务商业化试点累积订单量超43万人次,测试运营状况良好。
此外,新实施的商业化试点修订版实施细则,新增了无人化出行服务商业化试点相关条款,量化了申请的核心指标,并综合考量无人化各阶段的交叉性与连续性,为企业申请开展商业化试点指明方向,进一步提升管理机制的规范性。
下一步,北京市高级别自动驾驶示范区将持续深化无人化技术验证迭代,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有序推进产业步入整车无人化阶段,最终实现民众出行服务体验的变革。
除北京外,其他城市也在开展相关试点工作,上海7月18日起在东海大桥实施自动驾驶测试专用道的管理措施,启用时社会车辆禁入。此外,上海在去年底也表示,将推动自动驾驶出租车开展试点运营,加大智能网联汽车领域的法规政策供给,支持智能网联汽车开展规模化的示范应用和试运营的试点,允许达到条件的企业向服务对象收取一定费用。
就目前来讲,要想实现完全的无人驾驶不成熟,相比而言公交、物流在特定场景下更适合自动驾驶落地,而在L4级别的高级驾驶辅助之下,车辆能在固定区域内实现自动行驶,完全不需要驾驶员介入接管,因此我们也可以看到为何目前的无人驾驶测试都在固定区域。
随着无人驾驶出租车逐渐迈向商业化,开始有了收入(虽然短期内一定是“巨亏”),自动驾驶也向着下半场重运营的路线迈进,未来“真正的”无人驾驶也将离我们越来越近。
飞行汽车转正 各玩家加速布局
自今年上半年交通运输部等明确将飞行汽车写进规划纲要,将部署飞行汽车研发,突破飞行器与汽车融合、飞行与地面行驶自由切换等技术后,飞行汽车在国内的合法地位被确立,面对这一片巨大的蓝海,飞行汽车领域变得更加热闹,发展步伐空前提速,除了原有玩家之外,越来越多的新玩家正在逐渐上线。
相比其他家陆续“上线”,小鹏相对较快,7月25日小鹏汇天飞行汽车试制工厂落成,将主要承接飞行汽车在量产前的试制、工艺验证和性能试验的任务,同时也将支持其他项目前期的预研、机加和试验等工作,这代表着小鹏汇天飞行汽车在量产的道路准备上又进了一步,此前小鹏方面宣布计划在2024年实现飞行汽车的量产,并表示会将价格控制在100万元以内,
小鹏还在7月展示了飞行汽车陆空耦合操纵方式,以方向盘和手柄的组合对飞行汽车进行操作,耦合飞机与汽车操纵的各项功能,满足飞行和陆行两种方式的驾驶需求,以求解决空中和地面两种不同操作方式的需求。
除了小鹏外,广汽集团正在搭建研发飞行汽车的团队,广汽研究院已经在招聘相关人才,岗位包括飞行器地面调度系统开发工程师、飞行器测试工程师、飞行器架构设计责任工程师等,完成团队搭建后将开始陆续开始研发工作。
近乎同期,大众汽车集团(中国)展示了其首个电动垂直起降载人无人机 (eVTOL) 原型-V.MO,原型机改进后将在2023年夏完成进一步的试飞,拟可以运送四名乘客和行李,距离最远200公里。在未来量产投入商业用途后,V.MO预计将作为高端产品为客户提供接送服务。作为垂直出行项目的一部分,大众汽车集团(中国)将与国内相关部门合作以获得相关批准。
虽然说飞行汽车这个蛋糕相对诱人,发展潜力巨大,市场前景光明,但其实其并不能简单地同“飞行+汽车”画上等号,随着科技不断融合,飞行汽车未来想要满足普及,从基本面上说需要满足3点,安全,低价格,低噪音。
就安全性来说,单旋翼的直升机难以满足,如果旋翼损坏结果将不堪设想,其不仅不安全而且噪音极大,非常影响其应用落地和商用发展,同时技术成本的高额付出也转化为了昂贵的产品价格,这对于个人消费者是巨大的负担甚至于天价。
飞行汽车相比于普通汽车和飞机,对于道路及相关基础设施的依赖性更高,现有基础设置建设完全无法满足快速增长的需求,未来只有更多建设专用机场、通用机场,以及一些能源补充、紧急维修的站点,才能在一定程度上支撑起飞行汽车的应用。
而除了飞行汽车本身之外,空中秩序,交通法规、产业配套、商业模式、驾驶者门槛、安全问题、政策制定等都是大问题,就目前来说,飞行汽车想要普及仍然是一个长期而遥远,任重而道远的过程。
破产重组/寻找下家 几家欢喜几家愁?
7月,东风裕隆汽车根据重整程序相关规定进行公开招商的消息公开,从信息来看,今年4月29日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东风裕隆提出的破产重整申请,东风裕隆剩余资产包括土地、厂房等不动产、乘用车传统燃油和新能源生产资质,工厂具备12万辆年产能规模,对于需要成熟工厂和资质的公司有吸引力,但其70亿的负债恐怕会人望而却步,找到接盘侠恐怕并非易事。
据东风裕隆相关人士表示,目前招商项目还在进行中,具体不方便透露。东风裕隆将根据重整司法程序,重新招募车企作为投资人主要招募对象为汽车公司,按照重整要求需要车企进入,即便有其他产业的投资人愿意进来,也要拉一个车企作为主体。如果招募工作进展顺利的话,预计10月底完成重整,不顺利则会至2023年1月份。但如若招不到车企,或不保留车企资质,再进行公开招募。
实际上,这并非东风裕隆首次寻求投资人,有报道称,今年3月其管理人曾发布招商公告,而在去年11月传出裕隆集团可能会与富士康展开合作,富士康看中了东风裕隆的生产资质,然虽然同有台湾省元素,富士康及母公司鸿海集团最终并没有与<a class="hidden" href="" title="东风" data-keyType="MasterBrand" data-id="27" target="_b
为新能源汽车发展“续航”
法律分析:减免新能源车船购置税、开放电动乘用车准入、取消对新能源汽车的限行限购,最近,接二连三的利好政策正在不断地“砸”向新能源充电基础设施领域。2014年7月,办公厅出台《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2014年11月,财政部出台《关于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议奖励的通知》,2015年3月,交通运输部发布《关于加快推进新能源汽车在交通运输行业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意见》指出,至2020年,新能源汽车在交通运输行业的应用初具规模,在城市公交、出租汽车和城市物流配送等领域的总量达到30万辆;新能源汽车配套服务设施基本完备,新能源汽车运营效率和安全水平明显提升。
法律依据:《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溯源管理暂行规定》
第六条 电池生产、梯次利用企业应按照《关于开通汽车动力蓄电池编码备案系统的通知》(中机函〔2018〕73号)要求,进行厂商代码申请和编码规则备案,对本企业生产的动力蓄电池或梯次利用电池产品进行编码标识。
第七条 汽车生产、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及综合利用企业应在溯源管理平台申请账号(申请材料见附表1、2)。各企业应在溯源管理平台上传溯源信息(见附表3)。汽车生产企业应报送回收服务网点信息(见附表4),并在企业网站向社会公布。
第八条 汽车生产企业应在配发国产新能源汽车出厂合格证后15个工作日内,进口商应在进口新能源汽车通关并完成检验检疫后15个工作日内上传信息。
第九条 与汽车生产企业合作的销售商应在车辆销售后及时向汽车生产企业报送记录信息,并告知车辆所有人记录信息发生变更时更新记录信息的要求与程序。汽车生产企业应在车辆销售上牌和车辆所有人记录信息更新后30个工作日内上传信息。
第十条 与汽车生产企业合作的维修商、电池租赁企业等应在动力蓄电池维修、更换后及时向汽车生产企业报送信息。汽车生产企业应在动力蓄电池维修、更换后30个工作日内上传溯源信息。
第十一条 回收服务网点应在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移交后,向汽车生产企业报送信息。汽车生产企业应在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入库、移交出库后30个工作日内上传信息。
第十二条 与汽车生产企业未合作的新能源汽车销售商、维修商、租赁商等,应按照第七条规定,通过溯源管理平台提交申请,并按照第九条、第十条规定时限,向溯源管理平台规范上传信息。
第十三条 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应在接收报废新能源汽车,并出具《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后15个工作日内上传信息;在废旧动力蓄电池拆卸并移交出库后15个工作日内上传信息。
第十四条 梯次利用企业应在梯次利用电池产品出库后15个工作日内上传信息;在梯次利用电池生产、检测、使用等过程中产生的废旧动力蓄电池,应在其回收入库及移交出库后15个工作日内上传信息。
第十五条 再生利用企业应在废旧动力蓄电池接收入库后30个工作日内上传信息;在完成再生利用及最终处理后30个工作日内上传信息。
为新能源汽车发展“续航”
2023年6月2日常务会议指出,新能源汽车是汽车产业转型升级的主要方向,发展空间十分广阔。为更大释放新能源汽车消费潜力,会议提出要巩固和扩大新能源汽车发展优势,进一步优化产业布局。同时,会议明确延续和优化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
减免政策行之有效
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自2014年9月起实施,实施后对促进新能源汽车消费、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此前经三次延续将实施至2023年底。
中国汽车战略与政策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汽政研”)表示,该政策实施后同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政策形成合力,大幅降低新能源汽车购置成本,有效助力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取得先发优势。
从实施流程来看免征购置税政策对新能源汽车产品设定技术要求并实施目录管理,满足技术要求的车型经企业申请、主管部门审查进入《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后即可直接免税,实施流程简单。
从实施环节来看,免征购置税政策直接面向消费者,在购置环节即时有效,消费者感知度高,促消费效果明显。
从政策覆盖范围看免征购置税政策定位于普惠政策,政策设定的技术要求相对较低。政策实施以来,进入免征车辆购置税目录的新能源汽车车型市场占有率总体较高。据中汽政研测算,2022年享受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销量市场占比超过99%,政策受惠面广泛。
从财政投入看,税务总局数据显示2022年全年,享受免征购置税政策的新能源汽车总计约568.1万辆,免税总额合计879亿元,与当年车辆购置税税收收入比值接近1︰3。据测算,预计2023年免税总额将超过1000亿元。
全国乘用车市场信息联席会秘书长崔东树表示,补贴退坡对于新能源汽车行业来说影响不小,延续和优化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将促进新能源汽车消费潜力进一步释放。
产业发展仍面临挑战
中汽政研指出,中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还存在着“三大挑战”,需要政策继续发挥引导作用,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
市场发展面临行业盈利承压的挑战。当前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仍处于发展初期,多数新能源汽车企业尚未形成规模效应。中汽政研调研发现,传统车企单车亏损额在1—3万元,新势力企业约为4—12万元。与传统燃油车相比较,新能源汽车还尚未形成成本竞争和替代优势。据中汽政研统计分析,2022年纯电动乘用车整车成本仍较同级别燃油车高约20—30%,预计到2025年,新能源汽车购置成本仍略高于燃油车。
产业发展面临不平衡不充分的挑战。我国新能源汽车进入规模化快速发展的新阶段,整体市场渗透率超过25%,但仍存在细分市场、区域市场发展不均衡的问题,部分场景、地区尚不具备大规模推广新能源汽车的条件。
例如,2022年,我国乘用车领域新能源汽车市场渗透率达到27.8%,而在货车领域却不足10%;华东地区的新能源汽车的销量占全国销量的41%,而西北地区、东北地区不足5%。
此外,产业政策也面临国外政策实施或加码的挑战,如美、日加码电动汽车税收优惠支持政策,德国、荷兰明确了税收优惠政策退坡时间等。
“总体来看,本次公布的延续方案既符合国家产业发展目标,也能有效满足行业和企业发展需要,有利于我国新能源汽车市场继续保持稳定增长,进一步巩固先发优势。”中汽政研表示。
巩固和扩大发展优势
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数据显示,2023年1至4月,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均超220万辆,市场占有率达27%;新能源汽车出口34.8万辆,同比增长170%。
会议指出,要巩固和扩大新能源汽车发展优势,进一步优化产业布局,加强动力电池系统、新型底盘架构、智能驾驶体系等重点领域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统筹国内国际资源开发利用,健全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体系,构建“车能路云”融合发展的产业生态,提升全产业链自主可控能力和绿色发展水平。
中汽政研指出,我国新能源汽车在部分核心技术、关键矿产资源、电池回收利用、车网融合、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仍存在短板,制约了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能级提升。此次会议针对产业面临问题,全面推进新能源汽车高质量发展,有利于进一步巩固我国产业竞争优势。
对此,中汽政研建议,建立更高层级新能源汽车发展协调机制,推动汽车企业安全管理制度高效落实。
加大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鼓励企业围绕动力电池系统、新型底盘架构、智能驾驶体系等技术方向开展研发,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培育产业发展新优势。
有效提升全产业链自主可控能力,鼓励头部企业带动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着力补强产业链薄弱环节,建立自主可控的产业体系。加大车辆推广应用支持力度,开展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先行区试点工作,鼓励换电、燃料电池等示范应用,加强基础设施保障能力,推动新能源汽车市场高质量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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